根据《山东省老年医学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山东省老年医学学会于2023年10月22日在济南市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会员费收取标准的建议》的议题,经山东省老年医学学会批准,现决定调整会员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会员费每年50元;
二、单位会员费(理事单位会员费)每年2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员费每年5000元。
本会收取的会费将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
特此公告